想要利用假日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們請看過來👀
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本市調整各戶政事務所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措施如下~~
✅服務時間及對象 :
例假日(每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全日)、國定假日之元旦(1月1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當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且僅受理一方、雙方設籍本市或結婚登記時同時遷入本市者。
❎不提供服務期間 :
①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小年夜、農曆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中秋節、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行憲紀念日。
②與元旦、國慶日相連之連續假期。
③母親節、父親節、選舉日(含選務造冊日)、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依高雄市政府公告)。
❣️溫馨小叮嚀❣️
請準備結婚的新人們預先規劃好辦理登記的日期,也可在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ヽ(^o^)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