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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109年8月11日起全國統一實施「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及「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註冊服務」2項便民措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1-28 14:28
    1. 自109年8月1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備妥申請文件通過人別確認後即可委託戶政事務所送件,依選擇的領照方式到原送件戶所領照,或是由外交部郵寄護照至指定地址時自付快遞費用後領照。
       
    2. 另為便捷入出國民眾快速通關,凡於戶政事務所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或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者,可同時辦理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註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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